長江商報消息 福州發佈新政,房貸餘額還清再次購房算首套房;消息稱四大行也將作出調整
  據新京報 9月22日下午福州市政府網站發佈房地產新政策,購房人償清購房貸款後,再次申請貸款購房的,按首貸認定。此外,來自券商方面的消息稱,上周五央行已召集各大行開會,四大行也將對首套房的認定標準作出調整,將“房貸還清算首套房”。記者向央行以及四大行求證,但未獲答覆。
  福州市政府網站發佈《福州市人民政府發佈促進房地產市場發展意見》顯示,對首套房的認定標準作出調整。購房人住房套數認定不包括其自建房、房改房、經濟適用房、繼承房、受贈房、徵遷安置房和已償清貸款的二手住房。居民家庭擁有的住房套數只在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機構查詢。
  此外,兩家券商人士的消息稱,四大行將出台政策,放鬆首套房認定標準,只要房貸餘額還清都算首套房。上周五央行已召集四大行開會,透露這一想法,目前正在吹風階段,預計該政策隨後出台。
  此前,監管層規定的首套房認定標準是“認房又認貸”,即是否首套房,要看家庭名下是否有房產,是否有過房貸記錄,兩個條件有其中任何一項即不能算作首套房。
  首套房貸鬆綁在歷史上曾經數次出現。而此次傳出消息的背景是,樓市8月數據十年最差,各地鬆綁限購效果有限。46個限購城市,40個已經鬆綁限購,但作用非常有限。中原地產數據顯示,從9月前21天看,54個主要城市合計住宅簽約131947套,環比8月同期基本持平。  (原標題:首套房認定標準有望鬆動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dv18dvhpf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